从今年秋天开始,中国和加拿大两国达成的重要协议将正式生效。该协议规定,中加两国将开始交换个人金融和税务方面的信息。
这可以让加拿大政府了解中国买家在加拿大尤其温哥华和多伦多等地购买房屋的信息及是否交税,也可以让中国当局可以追查在加拿大的经济逃犯。
这对有这方面顾虑的华人而言是晴天霹雳,也是中加两国在这一方面互助合作的重大进展。
这个名为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的国际协定,是在国际经合组织OECD框架下达成的,在各成员国之间展开自动财富信息交换,最大程度地避免逃税。
从此以后,加拿大政府可以从中国方面获得机构与个人的金融信息,包括银行账户信息以及转账和结余等等。
从此之后,相信中国居民出于税务目的向海外汇款时将更为谨慎,也不再敢向外国银行存入大量资金。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加拿大华人都陷入两难境地,他们既不愿意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并在这里交税,也不希望他们的税务信息交还给中国方面。但他们现在别无选择,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可能面临加拿大税务局各种各样的处罚。
根据环球邮报报道,不少在温哥华购买数百万上千万豪宅的外国人付很少,甚至不付收入税或资本增值税,因为他们是以其妻子或孩子的名义买房,而他们的妻子或孩子在加拿大或是低收入,甚至是零收入。
但是,根据加拿大税务局的规定,在加拿大购买或出售物业的非居民必须支付这些投资的收益和其它税收。如果投资者的主要居住地和家庭居住在加拿大,投资者必须提交居民纳税申报表并报告所有收入。
这可能让一些人在这个时候抛售自己的资产而且急着脱身的人可能会不惜损失低价出售,这样一来温哥华的地产价格很可能受影响,出现降温。
如果纳税人有意瞒报收入或没有报税,在追溯时间上没有法律限制。对多数纳税人的正常重新评估Reassessment一般是三年,某些情况下可能延至六年,对涉及国际转账的个案更是如此。
不列颠哥伦比亚财政厅长表示,加拿大和中国共享相关信息,显然有助于该省实施相关政策,尤其是与房地产有关的征税,包括新近引进的空屋税,以及对海外买家加收5%的转让税(以前是15%,现在加至20%)。
目前加拿大与35个国家签有司法协助协议Mutual Legal Assistance Agreements,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巴西,比利时,法国,以色列,俄罗斯以及中国……
在这项协议下,加拿大可以和这些国家分享纳税人的税务信息,以便与这些国家联手调查、起诉和制止与税务相关以及不相关的犯罪活动。并且符合加拿大政府关于打击全球逃税的承诺,并改善本国税制的公平性。
另外,据Newswire报道,加拿大税务局CRA近期公布了审查房地产交易中的逃税漏税问题,过去三年,税务局在审计中找出有关房地产行的$5.926亿加元额外税款。
同时,税务局的审计员审核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安大略省超过3万份档案,开出罚单1400多张,罚金超过$4370万加元,平均每笔3万加元。
根据多伦多和温哥华两地的数据显示,2017年通过MLS系统的房屋交易量是92,394套。温哥华2017年的房屋交易量是35,993套。也就是说,多伦多和温哥华两市过去三年有7%的房屋交易接受了审核。
税务局通过多种渠道发现房屋买卖过程中的逃税行动,包括与各省和地区以及市级政府合作,利用各种工具和方法获取具体和有用的信息来严打逃税,追回未支付的收入税以及公寓销售中的GST/HST等。
加拿大国家税收部长Diane Lebouthillier表示,对于众多辛苦打工的中产加拿大人而言,购买首个住房是一个巨大的成就,多数纳税人都遵守税法,因而必须让那些违法者受到处罚。
以下是关于加拿大最新的房地产税收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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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和全面翻建的住房或出租屋,建筑商在出售时必须向税务局代收代缴GST/HST。新屋买家在申报新屋退税时必须确定遵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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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税务局发布“没有名字人士要求令”(unnamed persons requirements),强制公寓开发商和建筑商提供楼花销售有关客户的信息和文件。这些信息被用于审核那些可能没有正确申报收入税和GST/HST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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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通过买卖房屋获利并不违法,但是有关收入属于商业收入,必须向CRA税务局报税。